解惑一下:《水浒传》中的好汉吃牛肉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(图)
《水浒传》中的好汉吃牛肉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
最近很多网友也在说一件事情,那就是在《水浒传》其实很多网友都知道的这些好汉们不仅仅是爱喝酒啊,而且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吃牛肉,经常有人会听到小二切几斤牛肉上几碗酒这样的情况的,那么很多网友就会问了,这感觉吃牛肉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啊,但是就拿现代人这样的生活,发现牛肉还是比较的贵的,所以这件事情要怎么看?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揭秘看看!
梁山好汉不是大观园里的莺莺燕燕,人家在大观园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,梁山好汉一般都是在乡野小店“切五斤牛肉,打两角酒”,或者来两盘“黄牛肉包子”。但事实上梁山好汉顿顿大碗烧酒大块牛肉,那几乎是不可能的,且不说他们吃不吃得起,就是吃得起,也会在上梁山之前统统被官府关进小黑屋,拷问他们牛肉从哪里来的。
已经穷得要当裤子的阮氏兄弟,跟前来给他们挖坑的吴用来到一个乡村小店,那店小二就介绍:“新宰得一头黄牛,花糕也似好肥肉。”阮小二道:“大块切十斤来。” 且不说阮氏兄弟已经输得一干二净,就是放在今天,每月五六千元收入的一般白领,一顿吃十斤牛肉,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被刺配沧州去看守草料场的林冲,大雪之夜去小酒馆,店家先切一盘熟牛肉,“权当接风”。没吃饱的林冲还自己又买了些牛肉,走的时候还打包了两块牛肉。
其实按照宋朝的法律,就是宋江不杀阎婆惜,阮氏兄弟不抢生辰纲,他们仅仅因为吃牛肉就该坐牢,那个卖牛肉的可能要把牢底坐穿。《宋刑统》规定:“诸故杀官私牛者,徒一年半”、“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”,也就是说,杀牛在宋朝是重罪。到了南宋,刑罚更重,“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”。即便是致伤致残,只要影响了正常使用,一律按杀死罪对待。如果杀死自家养的牛,则要劳动改造一年半,一下子比北宋多出了半年。
宋代耕牛奇缺,有一年全国普查,耕牛只有五千头。连达官贵人也吃不起,因为当时牛肉的价格是猪肉的十倍。因为紧缺,所以很多人都以吃牛肉为奢侈享受。那个不洗脸不洗衣服的“拗相公”王安石,一生吃穿都不讲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,但是却写了一篇文章,为自己一个月也吃不到一次牛肉而牢骚满腹。
虽然施耐庵先生写《水浒传》,可能是为了歌颂梁山好汉的义气,但施耐庵跟刘伯温是元朝的同榜进士,刘伯温帮着朱元璋打下了天下,而施耐庵给张士诚当谋士,被打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。
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深知耕牛的重要性,所以明朝法律规定:“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,杖七十,徒一年半;私宰自己马牛的,杖一百。耕牛伤病死亡的,不报官府,私自开剥,笞四十。”
作为失败者张士诚的嫡系,施耐庵自然要跟朱元璋甚至整个明朝法律体系作对,他在小说中极力渲染好汉们大吃牛肉,实际是一种教唆:你看梁山那些英雄好汉天不怕、地不怕,只要造反就能天天大碗喝烧酒、大块吃牛肉,即使没有胆量造反,也要搞点破坏生产的活动,比如杀牛吃肉,也很牛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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