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密一下:蒙元学习汉法的力度为何不如满清(图)
蒙元学习汉法的力度为何不如满清
说到汉法其实很多网友也应该知道,就是汉代的法律制度,其实在当时的旧社会这样的制度还是挺值得借鉴的,但是我们不妨纵观历史,那就是在元朝其实他们学习汉法的力度是完全不如满清的,那么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?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分析看看吧,感兴趣的网友也一定别错过了!
清朝的史学家赵翼,曾经在《廿二史札记》中写道:“元代不惟帝王不习汉文,即大臣习汉文者亦少也。”意思是,元朝蒙古族统治者,大多不学习汉文,与汉族为代表的汉文化,格格不入。这当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。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的一个封建王朝,蒙古族作为我国北方少数民族,在草原上长时间的过着游牧的生活,对于以农耕文明形成的中原王朝的文明,并不感兴趣,尤其,元朝统治者实行严格的种族歧视政策,汉人被视为低等级的民族,更没有理由去学习“汉法”了。
况且征服民族与被征服民族,严格上是不能互相认同的,除非出现大的危机,否则,这种文化的融合很难实行下去。当然,凡事不可一概而论,譬如金朝与清朝则就倾向于汉文化的吸收,受汉文化影响颇深。
而元朝学习“汉法”较浅,并不代表毫不借鉴汉文化,其实从忽必烈开始,元朝还是受到了“汉法”的影响,有些地方还颇深。忽必烈即位前,对于实行“汉法”的中原地区的统治方式,就已经感兴趣。当时他受蒙哥命令管理“汉地”,他在河南、关中推行了若干的“汉法”,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,后来有人强烈反对,才被迫中止了“汉法”的推行。
当他登上皇帝宝座后,手中有了权力,开始全面推行“汉法”,所谓“采取故老诸儒之言,考求前代之典,立朝廷而建官府”。随着全国的统一,各种制度日益完善。他在中央设立中书省负责行政事务,枢密院管理军政、御史台掌管监察;在地方则分设行省,作为最高行政机构,行省下辖各路、府、州、县,分理政务。此外,一部分地区归中书省直辖,称之为“腹里”。藏族人居住的吐蕃地区,则分别设置三路宣慰司元帅府,在中央设立宣政院进行管理。军队则进行了调整改组,使得军、民分治,军权收归到朝廷皇帝手里。在征税制度上,也仿效中原历代王朝的作法,建立国号和年号。将都城由草原迁移到了农业区,在原来金朝首都中都,建立了一座新的城市,取名为“大都”,也就是今天北京的前身。而开平则定名为“上都”,作为夏季的避暑之地。皇帝每年都要来往于两者之间,这便是所谓的“两都巡幸制度”。与此同时,他还启用儒生,兴办学校,培养人才。这等等一系列的做法,其实都是学习“汉法”的体现。
在元朝中后期,汉学开始在蒙古、色目人中日益流行普遍,这与元仁宗孛儿只斤·爱育黎拔力八达的鼎力支持分不开的。
公元一三一四年科举制度恢复,这具有强烈的指标意义。因为科举一直以汉文、汉学为考试的内容,任何人如果想进入官场,那必须要研读汉学,而蒙古、色目等后代自然不能例外。故而对于汉学的重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。元朝时科举考试前后进行了十六科,一共录取了进士一千一百三十九人,其中蒙古人占四分之一,约三百人左右。这还仅仅是进士,乡试上榜,但是会试、庭试落榜的蒙古考生应该三倍于此。连乡试都没考过的蒙古士人更是不计其数。
这些数以万计的蒙古考生,无疑为汉学在元朝确立发展,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。虽然元朝政府规定,汉族的官员子弟由荫入仕,必须接受经史考试,而蒙古、色目官员子弟不须参试,但是元仁宗为了鼓励“高端人士”的汉学能力,还是提出鼓励政策,只要这些考生主动参与考试,合格后,可以官升一级,这又间接的鼓励了蒙古、色目士人学习汉学的积极性。
当然,忽必烈对于蒙古贵族的利益仍然是保护的,在他统治下,蒙古贵族享有各种特权,一些落后制度都予以保留。譬如“四等人制”、“投下分封制”、“怯薛制”等。“四等人制”就是将全国居民按照民族、地域分成四个等级,即蒙古、色目、汉人、南人,政治待遇各不相同。蒙古人、色目人享受各种优待,汉人、南人备受歧视,尤其是南人,属于南宋亡国遗民,受到的歧视更加严重。
色目人的范围很广,有中亚西亚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、波斯人、突厥人等,也有现在维吾尔族的先民“畏兀儿”,以及藏族先民“吐蕃”人与西夏党项人等。汉人则是原来金朝统治地区的汉族和契丹、女真等人,以及四川、云南归顺蒙军比较早的居民。“投下分封制”,是指国家向贵族、功臣分封居住在某一地区的户口,被封人户要向受封者交纳一定数量的贡赋,形成隶属关系。所谓“投下”其实就是“头下”,也就是“头项之下”。
这种分封制度其实是一种历史的倒退,它的实行造成了朝廷财政困难,而地方则横征暴敛,加重了百姓的负担,激化了民族矛盾。“怯薛制”中的“怯薛”,是由蒙古社会中脱离了自身氏族而附属于一个人的“伴当”发展而來的。他们成为君主个人的奴婢,属于整个氏族,君主则予以生活上的资助和保护,而“伴当”则为君主担任卫士、操持家务以及统帅军队等。元朝的“怯薛”是由成吉思汗组建的大汗护卫军而来。它的出现,实际是皇帝给自己心腹、贴身侍从的一种政治酬庸,让其参加政务,享有特殊权利的制度。
清朝史学家赵翼对于元朝“不习汉文”,而“汉法”的学习也不像满清那样深入看法,并没有给出理由。
其实这背后有原因的。蒙古大军的铁骑征服亚洲的时候,其实文化上是严重落后的。那时的蒙古是一个纯粹的游牧的社会,工商业极不发达,农耕经验几乎全无。直到成吉思汗征讨乃蛮之时,才创制了蒙古文字,绝大多数的蒙古人都是文盲,这与农耕社会,工业发达,文化悠久的汉人社会差距极大,这种差距,超过了女真与汉人的差距,所以,学习汉法,几乎不可能。
同时,蒙古征服中原,人口不多,却居于统治地位,汉人人口庞大,文化上又占据主导,可是政治处于劣势,元朝统治者自然深知这其中的“要害”,所谓“改就亡国之俗”,放弃自己的身份认同,对于政治有极大害处。同时,蒙古军队在军事上建树超过任何朝代,统治的疆域更是达到了“前无古人”地步,在一系列的征服过程中,他们见过太多的文明,这些文明各异其趣,所以元朝统治者回头看待汉文化时,心态更加平等,少了仰视,多了平视。
在这种种因素的影响下,元朝虽然借鉴中原“汉法”的一些制度,但是自始至终与清朝对待“汉法”大不相同。而这一做法,其实弊大于利,元朝“不接地气”、“蜻蜓点水”的学习,其政权没有“群众基础”,稍有风吹草动,政权立即有倒台的危险,所以,元朝短短统治了中原不到一百年,便匆匆被赶走,反观清朝,太平天国运动影响半个中国,却依旧未能撼动它的统治地位,反倒在曾国藩、李鸿章等一帮汉人的支撑下又维持了半个世纪之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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