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析一下:传说中的十八层地狱有什么?(图)
传说中的十八层地狱有什么?
古代人提起地狱的时候,都会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,因为在各种传说当中,地狱已经被人们形容成了一个很可怕的地方,尤其是十八层地狱,更是很多人的噩梦。不过这个十八层地狱,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,为什么一直被当做是最可怕的地方呢?十八层地狱又叫做拔舌地狱,难道说在这里的魂魄都会被拔舌吗?
佛教所指的“十八层”地狱,并不是指地狱的一层层直到第十八层,地狱是不分层次的,而是按时间、受苦程度、区域大小来形容的,只不过世人误解而已,永不超生的地狱统称无间地狱,意指受苦无有间断,一秒都不能休息,永生受苦。十八层地狱来形容无间地狱是不正确的,后者才是永不超生的地狱。十八层地狱受罪时间极长,用劫数计算,天文数字。《地藏经》与《十八泥犁经》分别详细说清。
拔舌地狱,中国民间传说中十八层地狱的第一层。凡在世之人,挑拨离间,诽谤害人,油嘴滑舌,巧言相辩,说谎骗人。死后被打入拔舌地狱,小鬼掰开来人的嘴,用铁钳夹住舌头,生生拔下,非一下拔下,而是拉长,慢拽……后入剪刀地狱,铁树地狱。
十八层地狱的“层”不是指空间的上下,而是在于时间和刑法上不同,尤其在时间之上。其第一狱以人间3750年为一日,30日为一月,12月为一年,罪鬼须于此狱服刑一万年(即人间135亿年)。其第二狱以人间7500年为一日,罪鬼须于此狱服刑须经两万年(即人间540亿年)。其后各狱之刑期,均以前一狱之刑期为基数递增两番。如此计算,到第18狱之刑期,已相当于人间2.3*1025年以上。罪鬼堕入其中,痛苦已无法形容。
传说中的十八层地狱
第一层,拔舌地狱:挑拨离间、诽谤害人、油嘴滑舌、巧言相辩、说谎骗人,死后必被打入拔舌地狱。 刑法:鬼差会掰开受刑者的嘴,用铁钳夹住舌头,生生拔下,非一下拔下,而是拉长。
第二层,剪刀地狱:教唆守寡妇人再嫁,或是为她牵线搭桥,定被打入剪刀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剪断十只手指。
第三层,铁树地狱:离间骨肉、挑唆父子、兄弟、姐妹夫妻不和之人,死后必入铁树地狱。 刑法:树上皆利刃,利刃会从受刑者后背皮下挑入,并吊于铁树之上。
第四层,孽镜地狱:犯了罪,不讲实话或走通门路,逃过人世间的惩罚,死后到地府报到,必打入孽镜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欲被照显生前罪状,然后分别再打入不同地狱受刑。
第五层,蒸笼地狱:平日以讹传讹,好陷害别人,诽谤他人。死后,则被打入蒸笼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被蒸过以后,冷风吹过,重塑人身再被投入蒸笼里蒸。
第六层,铜柱地狱:恶意纵火或毁灭罪证、报复、放火害人命者,死后必打入铜柱地狱。 刑法:鬼差会先扒光受刑者的衣服,让裸体抱住一根直径一米,高两米的铜柱筒。在筒内燃烧炭火,烧红铜柱筒,令受刑者饱受炮烙之刑。
第七层,刀山地狱:亵渎神灵者,不信则没关系,但不能亵渎。杀牲者,包括:牛、马、猫、狗。。。等,因阴司不同于阳间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,牛、马、猫、狗及人,来者统称生灵。犯以上二罪之其一者,死后被打入刀山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脱光衣物,令其赤身裸体爬上刀山。
第八层,冰山地狱:凡谋害亲夫,与人通奸,恶意堕胎的恶妇、赌博成性,不孝敬父母和不仁不义之人,死后必打入冰山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脱光衣服,裸体上冰山,包受冰寒之苦。
第九层,油锅地狱:卖淫嫖娼、盗贼抢劫、欺善凌弱、拐骗妇女儿童、诬告诽谤他人、谋占他人妻室之人、死后打必入油锅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剥光衣服投入热油锅内翻炸。
第十层,牛坑地狱:随意屠杀牲畜,把快乐建立在它们的痛苦上,死后必打入牛坑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掉进黑暗的坑中,被数只野牛不停撞击,被牛角顶和牛蹄踩。
第十一层,石压地狱:将婴儿溺死或遗弃者。这种人死后会被打入石压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掉进方形大石池内,池上吊有一块用被绳索绊着的巨石。鬼差会把斧砍断绳索,然后大石压下。
第十二层,桩臼地狱:在世时,浪费粮食,糟踏五谷者,死后将被打入桩臼地狱。吃饭时说话,说脏话、秽语,死后又会同样被打入桩臼地狱受罪。 刑法:把受刑者掉入臼内,然后再被桩杀。
第十三层,血池地狱:不尊敬长者、不孝敬父母,不正直之歪门邪道之人,死后将打入血池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掉进血池内,受血池之刑。
第十四层,枉死地狱:自杀,如割脉死,服毒死,上吊死等,死后打入枉死牢狱。 刑法:受刑者被关在枉死牢狱,坐牢。
第十五层,磔刑地狱:挖坟掘墓者,死后将打入磔刑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将被处磔刑。
第十六层,火山地狱:损公肥私、行贿受贿、偷鸡摸狗、抢劫钱财、放火之人、犯戒和尚和道士等人。会被赶入火山地狱之中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赶入火山之中活烧而不死。
第十七层,石磨地狱:糟踏五谷、贼人小偷、贪官污吏、欺压百姓之人、吃荤的和尚和道士。死后将打入石磨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磨成肉酱,然后,重塑人身再磨。
第十八层,刀锯地狱:偷工减料、欺上瞒下、拐诱妇女儿童、买卖不公之人,死后将被打入刀锯地狱。 刑法:受刑者会被脱光衣服,呈“大”字形捆绑于四根木桩之上,由裆部开始至头部,用锯锯毙。
本文链接:http://copcfund.org/ls/36758.html 转载需授权!